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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蒲勇 [2008-8-5 10:56:38] |
南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你们好:
我是阆中市居民蒲勇,我女儿2007年5月得了系统性红斑狼疮(狼疮脑病),今年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问:根据报销标准,像我女儿这种病能否报销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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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狼疮脑病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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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小姐 [2008-8-5 10: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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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农村户口的人员如以个人名义是不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如有工作单位,由单位向社保局申报,可以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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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小姐 [2008-8-1 15:13:59] |
你好:
我细读了南充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参保对象有个疑问咨询:“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未就业的居民”
我是南充市的户口,但我在成都工作与单位有劳动合同,已经购买了成都市医疗保险。再买南充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重复够买了医疗保险,我是不是可以不买南充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这医疗保险是以家庭为单位参保,我已经有成都市医疗保险了,需要出具什么证明?我才不买南充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才能使我家庭其他成员顺利购买南充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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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你若在成都购买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只要提供参加医疗保险的证明(例如个人账户对帐卡、发票等),便可不再参加我市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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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火娇阳 [2008-7-28 10:3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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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户口在重庆市,2003年开始在重庆办理了个人养老保险,从2006年我到南充工作,单位上要办理社保,于是要求我把社保关系从重庆转到了南充,若我以后不在单位上班了,我可以在南充以个人名义继续办理社保吗?若可以在南充办,以后办理退休也可以在南充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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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你可以在南充以个人名义继续办社保,也可以在南充办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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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2008-7-27 14:5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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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南充农村户口,毕业后在外四处打工,一直没有办理养老保险,现在养老保险问题对我们农村朋友来说已越来越认识到它的重要性,现打算回家办理养老保险,关于农村户口购买养老保险的问题,在网站上没有查到,望贵局能将咨询电话、办理方式、所须手续告知。如果方便的化,是否可以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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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你可以咨询南充市社会保险局 统筹科 电话 0817--280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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